网友贬损虚拟男团被判赔50万!韩国法院:一种情况下,侮辱数字人=侮辱真人

棒子影视 韩国明星 2025-09-23 12:53 1

摘要:据韩国一法院本月公布的判决,一名社交媒体用户因去年在网络上发表贬损虚拟男团Plave外貌的言论,被判赔偿5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2600元)。该案判决作于今年5月,被认为是韩国首批涉及虚拟偶像的诽谤案之一。

据韩国一法院本月公布的判决,一名社交媒体用户因去年在网络上发表贬损虚拟男团Plave外貌的言论,被判赔偿50万韩元(约合人民币2600元)。该案判决作于今年5月,被认为是韩国首批涉及虚拟偶像的诽谤案之一。

近年来,数字模型与虚拟网红在网络上炙手可热,有些甚至为其创造者带来数百万收益。但Plave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AI生成偶像。该团共有五名成员:Yejun、Noah、Bamby、Eunho 和 Hamin,他们以数字形象亮相,背后则由五位匿名表演者通过动作捕捉技术驱动。

▲虚拟男团Plave (资料图)

Plave自2023年出道以来,已成为K-pop领域最成功的虚拟偶像之一,在海外社交平台上拥有逾100万粉丝,定期发布音乐视频和视频日志。他们还频繁亮相韩国各大音乐奖项,歌曲《Way 4 Luv》曾入围 2024年MAMA大奖的最佳声乐表现和年度歌曲奖,今年更在首尔歌谣大赏上获颁主要奖项。

据报道,2024年7月,被告在网络上连续发表多条针对Plave的帖子,其中包含粗俗言论,称“幕后真人现实中可能很丑”,还说他们有“典型韩国男人的气质”。被告辩称,这些言论针对的是虚拟角色本身,而非幕后真人。

但法院驳回了这一说法,指出虚拟化身不仅仅是数字图像,而是一种自我表达和社会互动的形式;如果一个化身被广泛认定代表其使用者,那么针对该化身的侮辱可被视为对真人的侮辱。

Plave的经纪公司Vlast最初要求被告向五名幕后表演者各赔偿650万韩元,理由是相关言论给他们造成了精神伤害。但法院最终仅判赔其中一小部分,即每人10万韩元。法院表示,这一数额是综合考虑言论严重程度和案件具体情况后作出的决定。

因对判决结果不满,Vlast随后提出上诉,称此案对“虚拟化身诽谤”确立法律先例具有重要意义。虚拟偶像支持者认为,虚拟形象能减轻真人偶像因私生活受到严苛审视而承受的巨大压力。法律专家认为,虽然案件本身看似怪异,但其重要性在于法院认定,侮辱虚拟化身等同于侮辱背后的真实表演者,而后者作为法律主体,有权提起诉讼并寻求经济赔偿。

红星新闻记者 王雅林 实习记者 杨诗柔

编辑 邓旆光 审核 何先菊

来源:红星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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