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要换肝救命,绝望时发现妻子最匹配,她却谎称怕刀拒绝

棒子影视 韩国综艺 2025-12-03 23:47 1

摘要:主角是一对30岁出头的韩国小夫妻,两人结婚3年,原本恩爱,有个2岁的大女儿,还有个刚满月的宝宝。

上周,韩国SBS电视台晨间新闻节目《Morning Wide》讲了一对因“肝”分手的夫妇的真实经历…

主角是一对30岁出头的韩国小夫妻,两人结婚3年,原本恩爱,有个2岁的大女儿,还有个刚满月的宝宝。

去年冬天,丈夫被查出患有“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”,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肝病。医生无情宣判,如果丈夫不进行肝移植,生命可能只剩一年了。

丈夫一家四处求医,丈夫的父母甚至卖了老家的房子凑钱,妻子也天天陪床,细心照顾丈夫,但肝源难求。

(图例)

几个月后,奇迹发生了。配型结果显示,妻子的肝源匹配成功,而且不是一般的成功,是HLA(人类白细胞抗原)高度相合,成功率高达95%以上

妻子竟然是最合适的捐献者。

医生、丈夫还有其他家人都很开心,医生告知丈夫,妻子年轻健康,手术风险1%不到…

对丈夫来说,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救命肝。

(图例)

然而当丈夫满怀希望提出请求时,妻子却向医生和家人说自己捐不了,因为她患有“恐尖症”——一种对针头、刀具等尖锐物品的病态恐惧

她只要一想到要躺在手术台上,面对锋利的手术刀,就感到无法抑制的恐慌,还担心手术后无法照顾两个女儿。

整个家庭瞬间炸了锅。

病重的丈夫和焦急的公婆无法接受恐尖症这个理由,家庭气氛急转直下。

丈夫开始对照顾他的妻子冷嘲热讽,动不动就说“护理有什么用,你就是想看我死”、“你照顾我有什么用?”、“你还不如杀了我”。

公婆更是直接施压:“你是想看着自己老公死吗?”

面对亲人的性命相托和道德绑架,妻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,但始终没有松口。

就在家庭矛盾爆发的边缘,转机出现了——一位脑死亡的捐献者提供了肝脏,丈夫成功接受了移植手术,重获新生。

事情发展到这里本来应该是温情结局,但身体康复后的丈夫很不甘心,开始调查妻子的恐尖症。

他从妻子熟人那里得知,妻子小时候其实做过手术,包括阑尾炎切除和简单的抽血检查,而且没有正式诊断恐尖症的病历。

他于是和妻子展开对峙,妻子终于承认恐尖症只是个借口,但她强调撒谎是压力下的本能反应。她生孩子时疼怕了,加上担心手术风险以及如果手术出了问题,两个年幼的女儿该怎么办,不是故意骗人。

但这个解释,在劫后余生的丈夫耳中完全变了味。他出于愤怒,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,要求离婚。

丈夫的逻辑很简单: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见死不救,还欺骗我,往后的日子只有相看两厌,离了算了。

他的诉求也很明确:妻子因拒绝器官捐献并撒谎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应承担离婚责任。

这个后续被媒体报道,丈夫在采访中说:“她以前打过疫苗做过手术,都没问题。为什么偏偏这次就怕了?这是借口吧!”

但妻子指出,丈夫的辱骂和婆家的施压才是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。

法院一审没有批准夫妻俩离婚,理由也很简单:捐不捐肝本来就是个人的自由选择,就算是夫妻也一样,这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。

虽然第一次审理后,两人的关系已经无法挽回,但离婚战还没结束,婚姻破裂到底是谁的错,得有个结果。

丈夫还辩称,妻子拒绝接受器官移植构成“恶意遗弃”,违反了民事赡养义务。

很快二审结果就出来了——法官又一次判妻子胜诉。

理由是丈夫的暴力言语和道德绑架更严重,强迫妻子捐献器官,并因妻子拒绝而进行指责、胁迫,这种行为从根本上摧毁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基础,是丈夫导致婚姻破裂。

妻子虽然撒谎,但器官捐献与否,完全属于个人基于身体自主权的个人决定,不构成离婚主要责任。哪怕是配偶,也没有权力强迫另一半“割肝救人”。仅仅因为另一半拒绝捐献器官,并不能构成法律上认可的“婚姻破裂”理由。

另外法院还裁定,妻子拒绝器官移植是出于对抚养孩子的现实焦虑和担忧,作为监护人,这些理由是充分合理的。

夫妇最终协议离婚,妻子保留子女抚养权,并继续经济支持丈夫康复。

这件事被报道后,在互联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…

“抛开谁对谁错不谈,双方的感情应该都已经消耗殆尽了吧。”

“这又不是提前替他保管的肝脏…”

“老婆的肝脏。难道丈夫分给了她吗?怎么能张口就要呢!手术风险本来就大,孩子也还小,担心是理所当然的吧?比起丈夫,当然是亲生的孩子更重要啊。而且她不给,肯定有她的理由。只有妻子自己知道了。”

“新闻里说妻子也尽心尽力地看护了,因为不给肝脏就提离婚诉讼,这有点过分了。会提离婚诉讼,感觉平时也不怎么尊重妻子吧…所以可能更不愿意给了。”

“听了丈夫的话,真让人倒胃口~”

“反过来想,考虑到孩子,就算妻子愿意捐,我可能也会劝她别捐…不过话说回来,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可能也会觉得委屈…好难啊。”

“即使是配偶也不应该强迫,即使是亲属也不应该强迫。据我所知,所有的决定权毫无疑问都在捐献者本人手里。不捐绝对没有错,如果以此为由做出那种行为(指提离婚),是配偶的话就离婚,是亲属的话就断绝关系。”

“肝脏捐献者也是可能死亡的…换做是我,应该会直接劝她别捐。”

来源:英国那些事儿一点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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