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反转还是硬刚?郑秀妍否认千万欠款,中韩五审全败诉,真相藏不住了
“无中生有、凭空捏造!”2025年11月13日,韩星郑秀妍工作室的一则严正声明,将这场横跨九年的合约纠纷再次推上风口浪尖。面对“违约被起诉”“拖欠千万赔偿金”“沦为老赖”等热议,郑秀妍方全盘否认,直指传言侵犯名誉权;可另一边,中韩两国法院累计五次判决都指向她败诉,1170万赔偿金的判决效力早已生效。一边是艺人的强硬辟谣,一边是生效的法律文书,这场罗生门让网友看得眼花缭乱:“到底谁在说谎?”#郑秀妍#
时间拉回2016年,彼时凭借少女时代积累的高人气,郑秀妍的中国市场前景正盛。当年,她所属的经纪公司与中国贵州新湃传媒、海宁新湃海润两家公司签订协议,后者砸下真金白银,拿下了她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演艺代理权。按照约定,新湃传媒负责为其对接资源、安排活动,郑秀妍则需全力配合,不得私自接洽工作——这本该是一场双赢的合作,却在一年后彻底崩盘。
2017年,新湃传媒突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,核心诉求只有一个:郑秀妍严重违约,需退还授权费并支付违约金。据新湃传媒当时披露的证据,公司不仅依约支付了授权费、咨询费,还提供了完整的付款和完税凭证,甚至为她量身对接了多个演艺资源;但郑秀妍却以各种非正当理由拒不配合,反而私下接活,完全无视独家代理协议的约定。同年11月,北京仲裁委员会给出明确结论:郑秀妍方败诉,需支付共计约117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。
面对这一结果,郑秀妍方并未履行判决,而是转身在韩国提起上诉,试图推翻仲裁结果。可法律的底线从不因国界而模糊: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败诉,首尔高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韩国大法院的三审依旧维持原判,明确认可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效力。从中国仲裁到韩国三审,五次司法程序层层递进,每一次都将“郑秀妍需支付赔偿金”的结论钉得更牢,本以为这场纠纷已尘埃落定。
让事件再度发酵的,是近期网友曝光的“被执行人”传闻。有网友发现,郑秀妍在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,被相关部门列为被执行人,却依旧活跃在中韩两国演艺舞台,这才有了“老赖”的争议。雪上加霜的是,另有消息显示,她还因另一项合作纠纷被杭州某公司起诉,对方要求她退还1000万预付款及相应违约金——双重合约麻烦叠加,让“诚信危机”的标签牢牢贴在了她身上。
就在舆论愈演愈烈时,郑秀妍工作室的声明姗姗来迟。文中不仅全盘否认所有欠款传言,还将相关信息定性为“恶意诋毁与人身攻击”,强调“网络并非法外之地”,暗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。这番强硬表态瞬间分裂了舆论:粉丝坚定站在偶像这边,认为“九年了还在翻旧账,明显是有人故意黑”;但理性网友却拿出法律文书反驳:“中韩五审都败诉,难道所有法院都错了?”
从法律角度来看,这场争议的核心其实很清晰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艺人发布声明维护名誉权合情合理,但前提是相关传言存在不实之处。而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与韩国法院的生效判决,都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,在没有被依法撤销前,其证明力远高于单方声明。更关键的是,若郑秀妍确实被列为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,不仅可能面临资产被查封、冻结的风险,还会被限制高消费,这对需要频繁跨境活动的艺人来说,影响不言而喻。
截至目前,新湃传媒等涉事中国公司尚未对郑秀妍的最新声明作出回应,郑秀妍方也没有拿出任何能推翻过往判决的新证据,只是笼统地否认却不披露细节。这种“只喊冤不举证”的态度,让不少原本中立的网友产生了质疑:“如果真的被冤枉,为什么不拿出合同、沟通记录等证据自证清白?为什么中韩五审都没能翻案?”
值得一提的是,这场纠纷早已超越了“明星八卦”的范畴,触及了跨境合约履约与法律尊重的底线。无论是艺人还是经纪公司,合作的基础都是契约精神;而法院的判决,更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。对郑秀妍而言,若想彻底洗清“老赖”嫌疑,最有力的方式不是发声明喊冤,而是要么履行生效判决支付赔偿金,要么拿出足以推翻判决的铁证;对网友来说,盲目站队偶像或跟风骂“老赖”都不可取,等待涉事方拿出更多证据、尊重法律最终结论,才是理性的态度。
目前,郑秀妍的演艺工作仍在正常进行,这场横跨九年的合约罗生门还未迎来终局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,真相也不会永远被掩盖。你认为郑秀妍的声明能站住脚吗?这场纠纷最终会如何收场?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,一起等待水落石出的那天。
来源:娱乐真行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