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前韩团NCT成员文泰一因涉嫌「特别准强奸罪」被判刑入狱后,仍不服二审结果,正式向大法院(最高法院)提出上诉。这起案件震惊韩国娱乐圈,也再度引发大众对偶像犯罪与艺人道德责任的关注。
前韩团NCT成员文泰一因涉嫌「特别准强奸罪」被判刑入狱后,仍不服二审结果,正式向大法院(最高法院)提出上诉。这起案件震惊韩国娱乐圈,也再度引发大众对偶像犯罪与艺人道德责任的关注。
文泰一又上诉。(图/翻摄自文泰一Instagram、YT)
根据韩媒报导,首尔高等法院第11-3刑事部于本月17日针对泰一与另外两名共犯的二审判决中,驳回检方与被告双方上诉,维持一审原判,三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此外,法院也命令三人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,并在5年间不得从事与儿童、青少年相关的职业。
尽管判决结果维持原审,泰一仍于24日透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上诉状,其余两名共犯也已先一步提起上诉。据悉,二审宣判当天,他身穿囚服出庭,全程神情阴沉、低头不语。
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指出,被告方主张「已向调查机关自首,应获减刑」,但法官驳回该说法,表示:「泰一在住处被搜查前,曾供称自己并未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发生,而另一名共犯在被问及『若非案情曝光,是否仍会自首』时,也回答『不会』。因此不具备自首减刑条件。」法院强调,原审的量刑符合法律标准,且二审并未新增可影响刑期的新资料,「即使考量被告提交的反省书与熟人陈情书,也无法认为原审刑度过重或过轻」。
法官同时表示,考虑到被告均为初犯,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、被害人表明不愿追诉,已将此列入量刑考量,但仍指出:「被害人体内检出三名男性DNA,与泰一等三人一致,足以证明犯罪事实,此外,被害人遭受严重性羞辱与精神创伤,目前仍持续接受治疗,这些因素都必须反映在刑期中。」
事实上,泰一在宣判前曾于13日提交7页反省书,希望争取减刑,但最终未被采纳。检方早于9月的结案公判中就指出,本案「罪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」,要求法院改判每名被告 7年徒刑。而泰一方面则以「被害人已接受道歉」为由请求从轻,并在最终陈述中说:「我承认所有罪行,深刻反省。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无法用任何方式完全弥补,我真心道歉。」
根据判决书内容,泰一与共犯两人于2024年6月在酒后性侵一名中国籍女性,之后遭起诉并于7月一审中被判刑3年6个月,当庭收押。
泰一于2016年以NCT成员出道,原属SM娱乐旗下艺人,但在案件曝光后遭团队除名、合约解除。他被揭发在被立案后仍隐瞒犯罪事实,照常活动与粉丝互动,包括于去年6月14日开直播,甚至同年8月还现身NCT 127八周年粉丝见面会,引发外界强烈谴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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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木易说故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