骂虚拟偶像也违法?PLAVE 胜诉撕开元宇宙法律裂缝

棒子影视 韩国明星 2025-09-23 08:00 1

摘要:在元宇宙骂虚拟人,真会收到法院传票?这个看似离谱的问题,韩国网友 A 某用 50 万韩元(约 2550 元人民币)的赔偿给出了答案。近日韩国议政府地方法院裁定,他因辱骂虚拟男团 PLAVE 成员 “丑到辣眼睛”,需向每位成员赔偿 10 万韩元。这起案件首次明确

在元宇宙骂虚拟人,真会收到法院传票?这个看似离谱的问题,韩国网友 A 某用 50 万韩元(约 2550 元人民币)的赔偿给出了答案。近日韩国议政府地方法院裁定,他因辱骂虚拟男团 PLAVE 成员 “丑到辣眼睛”,需向每位成员赔偿 10 万韩元。这起案件首次明确:在元宇宙时代,侮辱虚拟形象等同于伤害真人

事件要从 2024 年 7 月说起。A 某在社交平台连发多条帖文,攻击 PLAVE 成员 “长相畸形”“像被 PS 过的怪物”,甚至配上侮辱性表情包。在他看来,“虚拟偶像不过是公司创造的 IP,骂几句又不犯法”。直到今年 6 月收到法院传票,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
PLAVE 可不是普通虚拟角色。这个由韩国 MBC 子公司 VLAST 打造的男团,采用 3D 动捕技术让真人 “中之人” 的表情动作完美复刻到虚拟形象上。成员们自己作词作曲、编舞,演唱会门票秒空,单曲还登上过 Billboard 排行榜。粉丝都知道,屏幕里蹦跳的 “撕漫男” 背后,是一群靠实力追梦的创作者。

法院的判决理由相当明确:“在元宇宙时代,虚拟形象不再是冷冰冰的代码。” 法官张宥珍在判决书中打了个比方:“就像你辱骂匿名博主‘脑蚕’,即使不知道他是谁,只要内容有指向性就构成侵权。”PLAVE 的虚拟形象通过动态捕捉和粉丝互动,早已和背后的真人形成强关联,这种情况下的侮辱性言论,自然会造成真人的精神痛苦。

更关键的是,这不是孤例。早在 2022 年,日本一位百万粉丝的 Vtuber 就因遭匿名网友辱骂 “没妈”“脑残” 提起诉讼。大阪地方法院同样认定,虚拟角色是创作者的 “数字戏服”,侮辱角色即侮辱本人,最终责令论坛公开发帖人信息。这两个案例就像给虚拟世界立了块警示牌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元宇宙也一样

被告曾辩解 “虚拟人没有实体,何来名誉权?” 但法院查到,PLAVE 成员因这些恶评出现了失眠、焦虑,甚至有人萌生退意。经纪公司 VLAST 透露,这些 “中之人” 本就因不想暴露真实身份才选择虚拟形象,恶评无疑戳中了他们最敏感的痛点。这提醒我们,虚拟形象背后跳动的,是真实的人性与情感。

从行业视角看,这个判决来得正是时候。2025 年全球虚拟偶像市场规模已突破 300 亿美元,中国的阿萨 Aza 甚至拿下主流音乐奖项,虚拟艺人早已从小众圈层走向大众视野。但法律滞后性带来的争议一直存在:国内此前的 “中之人” 违约案,法院只认可虚拟形象的财产价值;而 PLAVE 案首次将真人情感投射纳入法律保护,这步跨越意义重大。

不过法律也不是一刀切。判决特别区分了侵权言论和合理评价的边界:像 “舞蹈编排不够流畅” 这类针对作品的批评没问题,但使用 “丑”“畸形” 等人身攻击性词汇就可能踩线。这就像现实中评价明星,吐槽演技合理,人身攻击违法,虚拟世界同样适用这套规则。

PLAVE 官方反复强调:“我们的核心价值是音乐作品本身。” 这种 “实力为王” 的定位,恰恰说明虚拟偶像行业的本质还是内容创作。法律保护的不是冷冰冰的虚拟 IP,而是那些躲在数字形象后默默耕耘的创作者。当技术让虚拟与现实的边界越来越模糊,这样的判决其实是在守护创作的初心。

这场判决撕开的不仅是法律裂缝,更照见了元宇宙时代的新命题:当我们在虚拟世界投入真情实感,当虚拟形象成为自我表达的延伸,法律该如何为这种新型人际关系兜底?韩国法院给出的答案是 ——尊重每个虚拟形象背后的真实灵魂

或许未来,虚拟形象真会像真人一样拥有 “数字身份证”,明确权利边界。但就目前而言,PLAVE 案留下的警示已经足够清晰:在元宇宙发言前,不妨多问自己一句 —— 如果对方就站在你面前,这话你还会说吗?

你觉得该给虚拟形象发 “数字身份证” 吗?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~

来源:Jeho的游戏日常

相关推荐